光明网讯(记者 李飞 李政葳)1月5日,在第四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信用监管与互联网+监管融合创新主题论坛上,《互联网企业合规建设评价体系》团体标准发布。

《互联网企业合规建设评价体系》团体标准发布

  《网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(2021—2025年)》提出,实施互联网企业合规建设工程,完善互联网企业合规管理体系,推动互联网企业将合规管理嵌入业务工作全流程、各环节。为加强互联网行业自律,指导企业合规建设,由中央网信办网络法治局指导,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联合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院,以及相关互联网企业、行业协会、法律机构共同研制了《互联网企业合规建设评价指标》。

本标准是我国互联网领域第一部以合规建设评价为主的团体标准,从合规战略规划、合规主体责任、合规风险识别、合规整改措施四个方面构建指标体系,包含4个一级指标、18个二级指标、87个三级指标,主要适用于网络销售类、生活服务类、社交娱乐类、信息资讯类等互联网企业,有助于引导互联网企业依法经营、规范发展。

本标准研究制定过程中,起草团队梳理了网络安全、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,竞争合规,知识产权保护,环境保护,劳动保护等五大类195部法律法规、部门规章、规范性文件等,参照了国际合规管理体系计划、实施、检测、处理的四维循环,充分吸纳了有关互联网企业、行业协会及法律机构的实践经验,并征求了有关主管部门意见。

据了解,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包括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、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、中国标准化研究院、汉坤律师事务所、中国经济信息社、腾讯、贝壳找房、三七互娱、中关村数字产城联盟、中国投资协会、哔哩哔哩、美团、360数字安全、阿里巴巴、广州互联网协会、方达律师事务所、通商律师事务所、猿辅导、深圳市互联网文化市场协会。

[ 责编:刘昊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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