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各级政府相继发布“夜间经济”政策,文旅行业打开了夜游经济新空间,数字化科技企业积极参与,助力夜景夜游开发。
然而,目睹夜景夜游项目的迅速发展乃至野蛮生长,以及半途而废的现状,对其发展前景有所忧心:会不会出现前些年特色小镇、旅游小镇那样倒闭的多米诺骨牌效应?本文将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角度,洞察夜游经济掣肘性关联因素,讨论夜景夜游中的客源支撑与业态配置。
01
夜游经济掣肘性关联因素
夜游经济具有相当的开放性。在夜游经济中,不少业态难以像景区那样收取门票,日常营收只能靠节目、门店、摊位、停车场等所谓“二消”;夜间人流量的饱满与萧条,又依赖于场景营造和产品魅力,大的和热烈的场景必然要有大投资。这使得夜游经济发展难度较大,既有可能因吸引物不够宏大、缺乏魅力而游人稀疏,也可能因“二消”经营不善而“旺丁不旺财”。
夜游经济发展受制诸多因素。如夜游之景、夜闲之场、商业氛围、过夜游客、居民收入,只有诸多条件皆备,夜游经济才能发展起来。
夜游经济的核心竞争力不易把握。到底是夜间灯光和造景提聚了人气,还是景观夜游、夜间休闲拉动了消费,还是城市休闲街区和夜市创造了财富,在不同地方有所差异,在不同人看来更不相同。有的认为关键在过夜游客的量,有的认为重在新的夜景夜游项目(夜间游轮、演艺秀场),还有的认为重在夜间餐饮和店铺经营。
从上述关联因素来看,不难发现,人流量与场景对夜游经济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。下面,将从市场客源角度分析,客源对于夜游项目的重要程度。
02
夜游项目成败多受制于市场客源
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、中国旅游报社原总编辑、社长高舜礼认为,在夜景夜游发展的相关要素中,对项目落地点的客源市场规模的判断,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。因此,对于选择项目落地点来说,客源市场规模是最重的一枚砝码。研判夜游客源市场的规模,大致包括以下方面:
一是当地全年游客量有多大?对这个数字,要搞清楚旅游人数与人次数的区别,接待游客量与过夜游客量的区别。要把这个账算清楚,可以官方统计数据为基础,同时了解当地的住宿接待量、景区接待量、商业餐饮量,注意当地旅游接待的增长率和市场波动。
03
夜游业态配置应契合游客兴趣趋向
近年来,夜游场景创新、开发发展迅速,可谓形形色色、千姿百态。总体类型而言可分为三类:
一是旅游景区或游线的夜景化,如福建泰宁九龙潭夜游、安徽黄山花山谜窟夜游、广西桂林两江四湖夜游、江苏南通濠河夜游、四川自贡的釜溪夜游。
二是数字化的光影造景,也可创作“光影人造景观”,更准确的说是“旅游吸引物”,范围大于单景或景区。有一条街、一片区的“不夜城”造景,有沉浸式、行进式、流动式的实景演出演艺,有光影秀、水舞秀,有借助AR、VA手段的观赏,有借助数字化开发的夜间探秘项目。
三是城市夜生活片区的夜景提升。可以分为两个层次:一是在城市功能改造、置换和提升中,一条街、几条街或一片区域,被作为夜间休闲和商业区,就有了亮化、美化和夜游要求;二是较为成熟的老城古镇旅游街区需不断提升夜景夜游水平,如北京今年启动的“故宫以东”城市文化互动平台项目,将开发东华门至隆福寺的老城区,推出38个对外寻求合作的项目。
对于需要提升景区、游线和城市休闲度假场景的城市或有关方面来说,希望得到相应技术服务和配套业态的合作;作为夜景提升的服务商,应找准为对方服务的切入点,努力提供让各类用户感觉物有所值的技术服务,而未必是把技术工具箱内的十八般兵器都施展一遍,恰到好处就是最佳状态。
为此,高舜礼建议:
景区夜景应赏心悦目,可理解为亮化和美化要恰到好处。这方面要借鉴外国城市和景区的夜景光照设计,让光亮恰如其分,不单纯追求鲜亮和炫目,杜绝大面积的如同白昼;安全有保障的平坦路段,运用灯光要画龙点睛,突出重点景物,一般地段可以影影绰绰;个别点位确需搭建的光影景观,如3D投影、主题水秀、真人秀、互动装置等,要控制好数量和体量,选择好观赏角度。
演出演艺应兼具观赏与艺术性。它们不仅是重要的夜景,更是富有文化内涵的载体。目前旅游演出演艺类型众多、形式多样,除了强调主题性和思想性以外,关键是把艺术性与观赏性统一起来,既要让观众觉得好看、赏心悦目,更要从艺术高度去要求,体现较高的艺术品位。所谓观赏性,就有一部分就是指造景、照明、氛围营造,直接关乎艺术欣赏。
造景应有脉有根有源。这主要是指单独开发的光影人造景观,如不夜城、灯光秀场景、成组造景等。现在夜景开发已有雷同化倾向,搞随便的“拿来主义”+改头换面,凡是市场反响好些的景观造型,往往被照抄照搬、拷贝移植,结果便是到处都似曾相识;应提倡系统梳理当地的文化渊源,深入挖掘当地的文化特色,选择人们喜闻乐见的主题,强调落地项目的主题性、文化根基性、故事性;要加强对市场客群的研究,将落地的每类产品都能对应和适合有关客群的兴趣趋向;要强调设计开发的独创性,有自我超越和超越前人的精神追求,以延长光影人造景观的生命周期。
数字影像应不断迭代升级。多媒体微剧、光影秀、水舞秀、AR、VR影像观赏、沉浸式光影展示等,在一些城市和景区已不鲜见,也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,但较普遍的现象是更新换代不快,推陈出新动作不大,致使这类产品难以为继,需要加强创作开发,丰富作品储备,可持续地供应市场。
城市亮化应与夜间氛围基本和谐。这主要是指城市更新、改造、提升的片区,一般覆盖几到十几平方公里不等,如安徽黄山屯溪河街提质升级等。
04
结语
夜景夜游是正在探索发展的大市场,需要各参与方齐心协力、共同开拓。从某个角度来看,发展夜游经济,很大成分是靠旅游与数字智能科技的融合,即旅游+科技、科技+旅游。
期望手握光影造景技术的企业,在重视技术、弘扬技术、运用技术的同时,也应加强对旅游产业、客源市场、商业模式的研究;期望旅游行业、旅游企业,既要主动关注和学习新技术革命带来的变革和机遇,也要加强对夜景夜游落地项目的追踪和总结。期望通过两大领域不断地增进交流和互动,推动旅游+科技走向更紧密的融合,带动更多的夜景夜游项目落地,以更好彰显数字化技术对旅游创新发展、高质量发展的加持作用!
文章部分内容节选自2023年3月14日在第四届“中国服务”·旅游产品创新大会之“沉浸式旅游发展论坛”主旨演讲《夜景夜游的客源支撑与业态配置》
作者:高舜礼,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,中国旅游报社原总编辑、社长